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加装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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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香烟资讯

一、 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加装气体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购人新建的3个实验室需要加装气体灭火系统及配套报警控制系统。具体包括:灭火装置购买、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3.最高限价:7.81万元。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气体灭火装置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

5.安装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和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要求。

二、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其中至少包含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采购(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认可并接受烟草行业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302室。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8:30-11:30 14:3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磋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5.提供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其中至少包含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 上午9:30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办公楼2108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联系方式:荣女士

联系电话:0351-656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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